临汾公安交警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发布日期:2020-05-22 11:00:58 来源:临汾新闻网 作者:

图为民警为群众讲解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图为民警在学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临汾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严查摩托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和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纠正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陋习,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省厅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方案》要求,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各辖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北城交警大队民警在各重点岗区召开现场部署会,负责人针对“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工作进行现场指导,要求全体民警严格执法,忠诚履职,持续加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查纠力度,迅速形成严管严处的态势,全力助推安全习惯的养成。在下步工作中,北城交警对于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将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和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同时,积极谏言献策推动地方立法,增加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规定,为常态、长效治理提供法律依据。

  浮山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张庄乡辛落村开展“一盔一带”及“三轮车严禁载人”宣传教育和劝导活动。活动中,辛落村村委会主任同宣传民警一起通过发放“一盔一带”宣传资料,以“5·12”辛落村口发生的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致一人死亡交通事故案例为警示教育素材,面对面向本村村民及过往群众,特别针对一些骑电动三轮车的老年人,重点讲解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和乘坐汽车不系安全带,三轮车辆违法载人,酒驾、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告知群众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和使用安全带,做好自身防护。同时,对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进行现场纠正,倡导大家自觉抵制交通陋习,自觉养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树立安全、文明出行意识,使“一盔一带”安全防护的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为切实提高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安泽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北门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利用头盔配合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学生带入到情景中去,列举电动车事故案例,分析事故成因进而提示学生使用安全带、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助推习惯养成。同时,时常提醒自己的父母、家人做到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要使用安全带。告诫他们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出行环境。此次宣传活动让广大师生们深入了解了“一盔一带”的重要性,牢牢树立了“安全带就是生命带、头盔就是护头器”的意识,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与认可。

  霍州交警大队民警走进辖区山西晋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入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宣传,为了提高企业员工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安全出行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企业员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大队民警针对企业员工上下班出行方式多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其中大部分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认识不足,民警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品及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三轮汽车载人、摩托车多人骑乘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大家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努力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为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要求企业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抓好对工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加强监督管理力度,预防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今后,霍州交警大队将持续深入开展警企合作,为企业员工交通安全保驾护航,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供稿 张秋红 王文涛 李奇娟

  摄影 董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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